張舒紅的做法,讓李穎陷入兩難之地。
她想著,如果不答應,很可能這個家庭就維持不下去了。
離婚后的代價,實在是太大了。
像她這樣的瘸腿殘疾人,生存就已不易,如果再加上離異,還有誰會要她?
可如果答應了,那就等同于要違背倫理,要和大哥生孩子。
猶豫再三,李穎還是答應了。
一年后,她生下了一個可愛女兒,取名張樂樂。
然而,孩子就是四腳吞金獸。
自從女兒出生后,張舒紅和李穎的感情卻大不如前了。
因為張舒紅反悔了。
(二)
起初,張舒紅對這個來之不易的孩子視如珍寶。
無論女兒怎麼任性,張舒紅都不打不罵,還經常給孩子買禮物,只為博她一笑。
然而,女兒卻因為「殘疾」而瞧不起張舒紅。
那時候,女兒報了個課外舞蹈班。
張舒紅提議要載她去學校。
聽到張舒紅要用殘疾人助力車載她,女兒的臉上一下就顯露出不自然地嫌棄。
她寧愿小跑著去學校,也不愿意坐張舒紅的車。
這令張舒紅感到心寒。
她可是他跪下求來的孩子,怎麼可以如此瞧不起自己的父親!
一定是有人在背后搞鬼,將「借種生子」這事告訴了她。
張舒紅認為,李穎在生了孩子之后,就和自己的大哥產生了貓膩。
然后給女兒洗腦,不讓樂樂和自己親近。
想到這,他變得愈發怒不可遏。
現實的不如意,讓張舒紅開始沉迷「神佛轉運」。
不知從何開始,他總往枕頭下塞一些兇器,比如槍、子彈、剪刀等等諸如此類。
槍是合法的運動射擊手槍。
但更過分的是,張舒紅還開始搞起了外遇。
既然在家里得不到尊重,那他就去外頭找樂子。
這種事李穎怎麼能忍,她馬上找到張舒紅進行對峙。
可張舒紅卻一臉淡定地說:「你別管我,不論我在外面什麼樣,我肯定還顧家。」
這種「洪世賢式」的驚人言論,令李穎渾身不適。
可到頭來,她還是選擇了容忍,自己消化所有的怨氣。
她能怎麼辦?還有個女兒呢。
并且,離婚對她來說代價太大,她賠不起。
周圍人對張舒紅的寬容,讓他變得肆無忌憚,繼續作妖。
兩人的婚姻也因此出現了裂痕。
1990 年,張舒紅找外邊拜的算命師傅給他算了一卦。
這一卦,直接斷送了這段本就搖搖欲墜的婚姻。
算命大師告訴張舒紅:「你得和李穎離婚,這個女人命硬,再過下去會對你不利。」
聽了算命大師這一說,以前種種不愉快便涌上心頭。
吵架、出軌......這女人果然就是紅顏禍水。
張舒紅再也沒多想,當即回家就向李穎提出了離婚。
李穎覺得他莫名其妙,表示堅決不會離婚。
張舒紅聽了之后,突然發了瘋似的向她撲了過來。
緊接著,他一手掐住了李穎的脖子。
李穎感到腦袋充血,下意識地向外踢腿,一腳就把旁邊的洗腳水踢翻。
張舒紅因為右腳殘疾,一時沒站穩,滑倒在地。
李穎看著眼前倒在地上的瘋子,渾身都起了雞皮疙瘩。
剛剛,他是真的想殺了她!
于是在 1997 年,張舒紅終于和李穎離了婚。
而十歲的女兒張樂樂則被判給了李穎。
可在辦離婚協議那天,張舒紅卻突然一改過去的嘴臉,拼命向李穎認錯。
李穎怎麼可能繼續容忍這個瘋子?
借種生子,殺人未遂......
她不會再因為他這副可憐巴巴的樣子,委曲求全。
拿到離婚證后,張舒紅惡狠狠地瞪著李穎,還向她撂了一個眼神。
那樣子好像在說:君子報仇,十年不晚。
(三)
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。
離婚后,張舒紅的事業就開始走下坡路。
本來店鋪里外是由夫妻倆打理,結果現在只剩張舒紅一人。
更何況,他腿腳還不方便。
他也曾試著找過李穎復婚,可是每次都被狠狠地拒絕了。
沒了李穎,店鋪很快就倒閉了。
店鋪沒了能怎麼辦?
回家啃老。
就這樣,張舒紅又賴上了自己的父母。
畢竟,自己的身體是什麼情況,父母是最了解的。
他堅信,父母絕對不會拋棄他。
然而,張舒紅回家啃老沒多久,心里又開始瘋狂不平衡了。
因為,李穎那個「吸血鬼」一直來和他要錢。
離婚后的李穎,在工廠打工,工資微薄,還有一個女兒要養。
女兒的生活費、學費以及培訓班費用,加起來可是一筆巨大的開銷。
她根本承受不住。
因此,李穎時不時就會找張舒紅要撫養費。
雖然不是親生的,但張舒紅也得要負起父親的責任。
可張舒紅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絕。
畢竟,他現在只是個靠著父母退休金生活的無業游民。
實在沒辦法,李穎只能找上孩子的「親生父親」。
張樂樂畢竟是張磊的親生女兒,而且張磊這麼有錢,肯定能幫上忙。
于是,李穎又纏上了大哥石磊。
可這件事,卻被「小心眼」的張舒紅知道了。
本來,因為「借精生子」的事情,兄弟姐妹已經漸漸不和張舒紅往來了。
李穎這麼一鬧,讓張舒紅的臉往哪放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