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不過,上一次殺人,他依靠乞丐團體做掩護,成功逃過了警方的追查,沒人知道他是兇手。
所以這一次,他又想故技重施。
尤其是我那晚單獨去找到他們,卻什麼也沒有查到之后,他更堅信,只要留在團隊里就會平安無事。
但最終,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。
惡魔,就該下地獄。
13有兇手的口供,也有旁證,很快就能移交檢察機關了。
曾國漢的死刑是板上釘釘的。
最可憐的是羅香蘭以及她的家人,她的遺體雖然找回來了,但是也讓家人二次傷心了。
李靜,我們始終沒能找到他的戶口信息,也找不到他的家人。
注定無人問津。
而最無辜的是張興義,還有他爹張振通。
這兩父子,一個是真傻,一個是因為太愛自己的傻兒子,而犯傻。
張振通是肯定會被判刑的,但張興義不會,他是個精神疾病患者,最多就是收容強制治療而已。
老徐答應了那當爹的傻子,說他出來之前會幫他照看一下他的傻兒子。
張振通老淚縱橫。
其實我不太明白的是,張興義,他當時為什麼會出現在那樣的荒郊野嶺里?
而且還是跟羅香蘭差不多時間出現,難道他是在跟蹤她嗎?
為此,我還專程再去見了他一面。
他還是瘋瘋癲癲的模樣,我問什麼,他都沒辦法回答我。
我突發奇想,把羅香蘭還有李靜的照片,拿給他看。
我問他,你認識這兩個人嗎?
張興義看到照片,開始嘿嘿地笑,嘴里含糊不清地吐著兩個字:
「朋友,朋友……」
他笑著笑著,突然就哭了,眼淚嘩啦啦地往下流。
原來,他知道李靜跟羅香蘭,都死了。
我突然想到一個細節,張振通說的,他想要分尸李靜的時候……
張興義「還扯著他往門外指,仿佛還想要出去」。
他是,想去救羅香蘭?
我突然明白,當時他為什麼會出現在案發現場了。
我的腦子里,也出現了一個畫面:
夕陽西下,微風吹動著水面。
橋底下,兩個小朋友正坐在一起,看書,識字,聊天。
河邊,一個二十多歲的大傻子在滑稽地玩水。
他一邊玩,一邊轉過身來,時不時引得兩個小朋友哈哈大笑。
他也哈哈大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