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,19921221《報周刊》及19921225《經濟報》亦刊登該事件始末及照片。
然而,查證此事,或許因為代久,未能到任何相圖片及文字報,唯獨到《報周刊》1258期及1259期封面,兩期周刊期分別為19921220及27,辟謠者稱21。而且兩期周刊封面均未只字提及公司。
就此詢問老吳,對澄清事毫無印象,只記得當因輿論壓力悄然撤廣告,并沒對此作任何或澄清。
求證此事真假,最好方法莫過于直接向公司查詢。為此,特致函公司,希望對方能就此事予回復。
盡管公司很就回復,但沒像“辟謠帖”所樣,解答,并列舉證據澄清謠言。
公司就此事回復,只漠句:“對起,們沒方面資料!”
由此見,所謂“辟謠”,過另種“造謠”方式而已。
等等!如果事還反轉,挨揍呢?
其實廣與港已于2007并,而函咨詢2012,所以回復沒并之資料也以理解。至于鬧鬼廣告否真其事,種以訛傳訛鬼話就好,別太較真,畢竟本正經胡才飯講靈異案件真諦!
[全完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