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并沒什麼好奇怪,只能兇老謀算,懂得利用清除自已留痕跡。
對表哥個推斷并完全認同,如果兇刻選擇將尸投入塔,麼必須將兒藏起。
兒于131失蹤,214酒曾質檢查,并沒現問題。也就,兇應該14(質檢查后)至19(現尸)將尸投塔。
其實,現尸兩,已客投訴壓,而壓原因正尸堵塞塔,故此投尸縮為14至17。
而之,即131至214,半個,兇如何將兒藏起?
,洛杉磯警方曾警犬界翹楚——洛杉磯警犬,對酒搜查,但并沒現兒蹤跡。兇若將藏酒以方,操作定難度,幾乎能被別現。
個問題麼也通,但表哥就句話:“其實很簡單,點提示——。”
表哥認為兒事件絕非靈異事件,而宗謀殺案,而且兇智商相當。雖然認同推斷,但個問題卻樣也通,就兇如何131至214,半個里將兒藏起。
段里,無論兒否已慘遭殺害,兇將藏起都容易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