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才沒被通緝妹妹。”溪望屑神。
“通緝?真好笑,沒案底呢!”楊掏張港份證遞對方,又,“信話,以查。”
溪望接過查,現份證照片楊沒錯,但名字卻著“易妍”。將份證轉交荊虹,示對方核實。
荊虹察事對勁,便沒話,刻取到旁致總部,核對份證真偽。掛線后便回將份證交還楊,面疑惑之,對溪望:“沒被通緝,也沒案底,警方沒于任何良記錄。”
溪望:“通緝犯。”
荊虹沉默片刻,遂皺眉:“剛才問過,沒辦回證,理論從沒過,當然也能被通緝。”
“麼能……”溪望驚疑片刻,遂現自已竟直先入為主判斷錯誤。
第次跟楊見面,自然就認為。但以現況判斷,極能港,只以偷渡等方式非法入,并以“楊”個假名活。
楊……或許該稱為“易妍”,以個假份掩護,縱然犯命案,只潛逃回港,份就如所樣,毫無污點。因為沒辦理回證,理論從沒踏,自然也能犯案。
種況,將扭送回伏法,就算港警方配,操作也定困難。
溪望索著如何才能將對方送監獄,易妍已反將軍,指桑罵槐般對荊虹:“個清良好民耶!像些,表面奉公守法、正義凜然,但雙卻沾滿鮮血,暗里也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