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里悄悄弄治員鎖,像4殺里壞蛋樣,用刀片脖子劃。鮮血噴涌刻,突然種血沸騰。終于自已為何,原直無法忘記殺。
此之后,殺便成為唯力。始,還挑選目標,只殺些盡壞事渾蛋。漸漸,再選擇目標,只,就接,也乎報酬。因為目,而單純追求殺。
,只13歲。
殺得,漸漸變得麻,至對到迷茫。就像抽煙,抽總戒掉,但抽也讓受,只好繼續抽。
本以為自已直當殺,直到某被警察抓槍斃。怕,也乎。對個無親無故且滿鮮血,活著其實沒義。至,對當,義就只被槍決之還能再殺。
種尸肉活,直維持到17歲,直到遇老,個改變男。
或許當殺材料,自13歲以,憑著自創“零距獵殺術”,4殺無數,卻從未警方留任何線索。
嘿嘿,試問又誰曾過,個殺如麻職業殺,竟然個乳臭未干屁孩?過,個最終還讓遇到,就父親相云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