映柳惶恐往自已脖子摸,怯問:“只脖子劃刀,就能命嗎?”
“嗯,只位置準確就。”流點,解釋,“最干脆利落殺方式,頸脈被割斷后,鮮血就像噴泉樣涌,隨即缺氧。受害者別反抗,就連話也非常困難,5分鐘就因為失血過而。就算案點醫院,而且受害者遇害后刻被送醫院搶救,救活也微乎其微。”
“職業殺?”溪望皺眉。
“如果單從宗案件判斷,兇職業殺能性特別,因為但凡對解剖點認識都能到,而且案點醫藥研究所,所每個研究員都能兇。過……”流眉鎖,將張尸照片遞溪望,又,“者雙被剜掉。”
照片者仰臥于血泊之,從凹陷皮流血液已于頰凝固,形成幅詭秘圖。溪望仔細觀照片后,兇狠目,咬切齒:“跟殺害徐濤法樣。”
流點:“兩個案件殺法幾乎致,刀將受害頸脈割斷,等其后再將球剜,法非常專業。”
映柳問:“既然兇法麼專業,只用刀就能將受害者殺。為什麼又此舉,將尸睛剜呢?樣增加兇,又警方留線索。”
“或許迷信吧,兇怕者睛記樣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