澤怪笑:“像麼笨也懂得逃,還誰乖乖待著等?”
溪望:“嗯,方法雖然理論,但實際目標必須留指定位置5分鐘以,才能使其窒息而。正常得呼吸困難,本能移到其位置。如果以捆綁等段限制目標自由,目標必定本能掙扎,些掙扎痕跡毫無保留展現尸。”
“者沒顯捆綁及掙扎痕跡,種殺方法顯然適用于本案。”映柳似懂非懂點。
“也定。”澤唧唧怪笑,“只塞點毒品,就能讓飄飄欲仙,至飄堂也麼回事。”
“如果單純為殺,用毒品反而容易留線索,隨便個藥買幾片定就。”溪望頓頓又,“過遺憾,驗尸報告并未提及者血液樣本當含疑藥物成分。倒酒精含量略,但也至于讓者昏。”
“兇到底用什麼方法將者殺呢?”映柳眉皺得打結。
“或許們能技術隊得到線索。”溪望嘆息。
澤淡漠:“很顯,愿趟。”
“該面對事,也得面對。”溪望無奈苦笑。
送澤回茶莊后,映柳駕駛警與溪望同往技術隊,并于途問:“澤沒嗎?但剛才好像懂得很事呢,流圖也像模像樣。”
“只記性好麼簡單,還個術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