們得古劍之所以能“吸血”,能跟種未屬。還好當古劍雖然被盜,但從劍磨取屬末還,于們就拿些屬末悅桐實驗。
們測試,些屬末否具備“吸血”能力,于就滴幾滴雞血。結果讓們很失望,因為雞血滴末點反應也沒。經過次測試后,問題應該古劍,而種未奇怪屬,于就打算放棄測試,把調查點放追查古劍落。但相卻并麼,繼續跟悅桐拿些屬末實驗,試過雞血就用鴨血、豬血、羊血、狗血,最后至用血。
本還叫們別浪費,因為同物血液雖然并非完全相同,但主成分相差無幾,繼續測試結果也樣。但當相劃破自已指,把鮮血滴到末候,才自已法原錯。
相把自已鮮血滴放極量屬末玻璃器皿候,本以為次跟之些測試樣,現任何變化。
之后,相又次實驗,抽約20毫鮮血倒裝屬末玻璃器皿里。之因為血液太,所以沒能清楚,但次卻能清楚見到底麼回事。
鮮血倒器皿之后,馬就像燒似斷翻騰,而且顯減,只兩秒就已經見底。器皿末得讓擔打個噴嚏就全部吹,跟20毫鮮血相比,實得憐。而且當再次把器皿放顯微鏡觀察,現原冰玻璃器皿竟然帶些許,所以除“燃燒”之,實到別形容……
“顯微鏡里什麼現嗎?”剛完,蓁蓁就問。
無奈攤雙回答:“還樣,只現量失分細胞組織,過比較次就。”頓頓又,“數量如此屬末也能瞬把血液‘燃燒’得幾乎留痕跡,如果把劍話,樣效果?”
蓁蓁馬回應:“個血都被燃燒掉?”
點:“嗯,就像現宗案子名者樣。”
“所以才咬定兩件案子聯?”再次問,亦再次點稱。
“雖然兩宗案子,者況都非常相似,但過之名者驗尸報告后,以肯定回答,兩宗案子兇器絕相同。如果事實正如兒所,古劍雖然把,但把形狀都差話,麼兩宗案子相似之處能只巧,實際并沒聯。”流肯定語再次予沉打擊,翻本案第名者吳浩驗尸報告,指著報告照片詳細解釋,“名者處傷痕,除肚子傷,其傷顯血液被‘燒’掉后,胡砍。